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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2020-04-13 17:03 来源:工作报告 人参与在线咨询

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区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冲刺之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5-2020年)》为统领,积极落实《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度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规划和自然资源业务实际,有序开展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如下:

一、全面提升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履职能力

(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省、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的要求,切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学法用法,定期通过党组会议、局长业务会议听取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积极履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2019年,我局新增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共30宗,行政复议案件41宗,我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其他局领导出庭应诉7次。

(二)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一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的作用,把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由党组书记带头学、班子成员领学,督促领导干部积极学法用法;二是依托机关例会学法、局长业务会学法、法律知识培训等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宪法》、《保密法》、新《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提升干部职工法律素养;三是通过组织开展全局在编人员学法考试,加强对在编人员的学法考核力度,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四是配合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证考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考核。

二、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领导

(三)发挥党组领导作用,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我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通过党组会议听取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局长业务会议等定期听取我局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工作。2019年,通过局党组会议研讨并审议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分局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推动我局普法工作做深做实;通过局党组会议研究我局容错纠错机制使用情形,向区纪委监委提交《关于规划资源领域改革创新容错纠错适用情形的请示》,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干事创业有担当。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四)积极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改革。一是继续跟踪市级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委托情况。牵头办理我区《关于提请办理穗府〔2019〕8号文、市政府152号令涉及的市政府委托事项继续委托手续的请示(征求意见稿)》的征求意见工作。二是向区政府请示涉及市政府委托事项印章使用管理问题。有关市政府经157号令委托区政府实施的4项国土规划行政职权事项的印章使用手续,区政府已于2019年1月28日批复同意:我分局可按程序经区政府审批后,使用“人民政府国土规划业务专用章(03)”及制作相关批复文件。三是根据《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试行合并办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51号),我局承接市规划资源局下放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及其延期、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业务。四是按照《城市更新(九项重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城市更新方案审定事权委托下放的通知》(穗更新〔2019〕1号),我局承接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更新项目实施方案涉及规划和土地篇章的审定。

(五)积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省、市、区的要求,我局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分别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系统以及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新系统)开展事项标准化工作。2019年,我分局共认领事项84项,事项标准化实施率达100%。所纳入事项已全部在政务服务网公开,依申请事项网办率100%,所有事项“最多跑一次”,0次到场率大于95%,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六)巩固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我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审批制度改革的措施,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穗府〔2018〕12号)以及市级部门出台的有关“90/50”审批模式改革制度文件,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时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打造“服务型政府”。一是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审批流程再造。在产业园区范围内推行区域评估,建立经营性用地“清单制”和“豁免制”,对部分审批事项实行合并办理;二是分类优化审批服务,不断提升审批服务质效。开展带方案出让用地制度,简化社会投资中小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2019年,我局办理合并办理业务案共15宗。

(七)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上新台阶。一是继续深化减流程、减时间、减成本、优服务。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实现一般登记4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内办结、国有土地上房屋24个登记种类非批量案“60分钟”办结(含涉企转移登记)。二是建立与银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商业银行线上办理抵押登记和注销抵押登记业务,实现登记结果信息网上查询,部分登记业务“零跑动、“不见面审批”的工作模式。三是推进不动产登记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网络过户、变更联动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极大的便利。四是开设企业服务专窗登记,专人专窗负责到底,最大化服务办事企业。五是取消企业之间商业、办公、厂房存量房交易网签环节;六是推出存量房涉税不动产登记案件“一窗办理”模式,极大压缩办理时间,优化办事群众体验。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律师作为常年法律顾问,为办理案件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法律参谋作用;对重大、复杂案件和重要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查,提升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科学性。2019年,局法律顾问共协助提供122宗法律意见。结合业务科室需要,在局机关开展座谈会,由法律顾问进行面对面答疑解惑,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能力。

(九)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条例》的要求,对重大事项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实行相关科室集体会审、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等科学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要决策事项层级审议、充分讨论,广泛听取意见。2019年,通过局长业务会讨论研究闲置土地认定及处置、审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等关乎民生利益的业务问题约30宗,审议违法用地案件14宗,有效地防止各种以权谋私行为发生,保证了依法行政和重大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五、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我局贯彻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省、市、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以及《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相关要求,依托“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广州荔湾门户网站”等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深化政务信息公开,认真开展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9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门户网站工作动态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6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01条,部门文件信息33条,行政职权类信息934条(批前公示432条,批后公布463条,控制性详细规划3条,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26条,征收土地公告3条,征地预公告2条,建设用地项目预审1条,设施农用地4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3条。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我局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水平。畅通申请渠道,提供窗口、网上、邮寄等多种申请方式,保障渠道多元化。2019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421宗,共办结依申请公开业务案件404宗。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二)推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相关工作,积极推动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公示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412条;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施,规范文字记录、推行电子记录及音像记录,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违法用地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前,提交局长业务会议会审。

(十三)加大土地执法力度。一是严格落实“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的原则,坚持不懈开展好土地动态巡查工作,截至2019年11月,我局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累计巡查距离35378公里。二是保持打击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按照相关规定依程序对违法用地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组织听证、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催告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性质责任等多种措施,强化对违法用地的查处整改力度。三是进一步推进落实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推动《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实施意见》印发执行。

(十四)积极落实“两法衔接”制度。我局严格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的要求,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平台管理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土地执法案件信息全面、准确录入信息共享平台,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衔接工作。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十五)加强内部监督,及时整改问题。按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业务案件抽查检查工作,提高业务案件办理的合法性、规范性。根据2018年度业务案卷抽查检查发现问题,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促进局内各业务科室提升业务工作水平和质量;形成2018年度业务案卷抽查检查整改情况的报告,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十六)维护监察和司法权威,自觉接受监督。我局坚决维护监察和司法权威,积极回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反应的问题和建议。2019年,我局牵头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8份,协助区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70份,自觉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办复区检察院发至我局的检察建议书1宗,按照检察院的要求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按时采取措施推进相关工作。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十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推动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继续贯彻落实信访稳定处理机制,按照《<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及《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规范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区分群众诉求,对于合理合规能解决的依法依规快速解决,暂时不能处理的及时告知群众办理时限,做好解释说明工作。2019年,我局共登记信访案件2795宗,共组织局领导接访日活动12次,接待咨询群众1754批次3468人。

九、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

(十八)多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打造学法用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积极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设施对综治维稳、安全生产、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开展宣传工作;通过深入走访基层,领导干部带头到经济联社、街道普法,及时向租户、社民宣讲土地资源管理、旧村改造等政策;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在“4.22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国家宪法日”分别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配合区平安办开展“2019年平安建设宣传日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每周二、周四下午定期于局机关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答疑解惑,营造良好的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法治环境。

十、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十九)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修订落地困难。《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实施清单》已于2018年草拟并经多次征求区法制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和农业局、属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意见,已5次提请区政府审定。但因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涉及的相关单位意见不统一,正式方案无法正式印发,难以为落实我区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提供制度保障。

(二十)土地执法案件强制执行困难。土地违法案件处罚内容一般涉及没收和拆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流程长、效率低,涉及拆除、没收内容的处罚决定,区法院均不执行。《土地管理法》未授予国土部门强制执行权,且客观上国土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少、无工程队、无经费保障,不利于土地执法工作的开展。

十一、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二十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继续贯彻落实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进一步提升法律素养,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通过聘请常驻法律顾问、培养法制人才等方式,不断充实法治队伍力量,为依法行政提供坚实后盾。加强土地执法队伍的管理与考核,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十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优化政务公开的形式,做好政务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推动政务公开常态化、规范化、便民化;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案件,提高答复的合法性和科学性;继续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十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要求,既要有温度又要有硬气,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拟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等,提升执法规范化程度。三是提升执法素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熟悉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十三)继续落实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继续跟踪关注仍未下放的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加强对已下放事项的统筹管理;按照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新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梳理、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根据改革措施和事项标准化表同步更新事项内容;进一步深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各项举措,优化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审批服务,推行“一窗办理”新模式,稳步开展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二十四)提高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坚持普法为民的观念,按照省、市、区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局普法责任清单开展普法工作。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完善和丰富法治宣传设施的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的做法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时俱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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